试卷一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 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 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 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 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 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 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 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 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 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 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 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 《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 后法优于前法
-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 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 环境权
- 平等权
- 出版自由
- 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