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行政复议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再向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向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选其一
- 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
- 城关工商所
-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县人民政府
-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 乡人民政府
- 七里营派出所
-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
- 北京市公安局
- 朝阳区人民法院
- 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 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
- 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 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 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
- 该海关
- 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
- 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
- 该海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 国家工商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务院
- 省政府
- 县税务局
- 县人民政府
- 上一级税务机关
- 上一级人民政府
- 某区工商局
- 某区公安局
- 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 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不服的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扣押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