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本体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时效免责
-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免责
- 自首、立功免责
- 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 由于利益的多样性,因而法律价值之间会发生一定的冲突
- 法律确认利益主体,规定利益范围
- 德国学者赫克认为,法是权力行使和利益保护的工具
- 法将社会利益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运用,利益是法律的基础
-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 《刑法》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 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 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 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 对违宪者进行刑事制裁并不是违宪制裁的形式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浙江瑞安市卓奥村村民委员会
- 一般法律关系
- 相对法律关系
- 调整性法律关系
- 平权型法律关系
- 法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超社会的、从来就有的、永恒不灭的自然现象。它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是适应着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
- 法是一种普遍的社会规范,一般地说,它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同全社会所有成员都打交道
- 法虽然是执政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它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既要服务于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执行政治职能;又要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执行社会职能
- 法的社会性即法的阶级性
-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权利是义务的前提
- 权利和义务有各自的范围和限度
- 权利与义务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
- 授权性规范
- 义务性规范
- 命令性规范
- 确定性规范
- 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 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 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
- 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