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 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 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 1000万元
- 900万元
- 850万元
- 750万元
- 该协议无效
- 该协议有效
- 该协议可撤销
- 该协议效力未定
- 研乙公司与蓝方公司的担保合同无效
- 研乙公司对于研零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研乙公司对研零公司的债务仍要承担责任,但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研零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蓝方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由于蓝方公司不知道研零公司是研乙公司的股东,作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研乙公司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 7万元
- 6万元
- 5万元
- 4万元
- 某高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学校不承担责任
- 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学校不承担责任
- 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但学校应当对全部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赔偿
- 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但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