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的运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国务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 法的实施方式包括守法、行政和司法
- 守法就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 违法行为一定是无效行为
- 所有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 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 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 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 用说理的方式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
- 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 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 讲求程序正义,依照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是核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 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
-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
- 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两种: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
- 通常所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指的是狭义的执法
- 司法权专指审判权,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和裁定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 后法优于前法
-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 法的遵守的范围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
- 法的遵守的内容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 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
- 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 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在具体案件中应用法律的活动
- 法的适用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在具体案件中应用法律的活动
- 法的适用是国家审判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
- 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