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合同的订立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早于5月12日到达乙方
- 晚于5月12日到达乙方
- 在撤回要约通知发出之日
- 于5月12日到达乙方
- 应以客户的理解为准
- 应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 或者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或者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 究竟以谁的解释为准,依抓阄决定
-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 拍卖人的拍定
-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
- 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
- 法律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规定
-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约定
-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 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 已成立,但未生效
- 是附条件的合同
- 是附期限的合同
-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 合同成立且生效
- 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
- 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予支持
- 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有法律约束力,在生效条件成就时,才有法律约束力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成立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 受要约人对于要约,不负任何义务,但受要约人有强制缔约义务时除外
- 要约人在要约中声明如不在10 日内答复,即为承诺,但受要约人不受其约束
- 受要约人有权将要约转让给第三人
- 受要约人为承诺时,享有撤回权
- 要约、承诺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解除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撤销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权利的抛弃,书立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附条件的接受要约
- 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 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 承诺被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