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 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 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 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 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 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 视听资料
- 书证
- 物证
- 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 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 甲的身份状况
- 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 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 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 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 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
- 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 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 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 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 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 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 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 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 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 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 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
- 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 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
- 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 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 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 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