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卷[政法英杰]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管理人可以由债权人选举产生
- 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任
-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 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 张某诉李某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某人民法院审理的隋某之选民资格案件
- W市Z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包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 该案可由两个法院同时受理
- 由于诉讼请求不同,该案应是两个不同的案件
- B区人民法院应将该案移送C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 C区人民法院应将该案移送B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 必要的共同原告
- 普通的共同原告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胡某诉吴某饲养的狼狗咬伤自己,就胡某有过错的事实
- 霹雳公司诉雷霆公司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对于雷霆公司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霹雳公司的专利方法的事实
- 李某诉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过低而电死其牛,就李某无视危险标志而牵牛经过高压线的事实
- 曾某诉某公司产品存在严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伤害,就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
- 邱某请求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要求章某清偿其10万元债权的案件
- 贾某要求法院确认其子与袁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
- 李某要求解除与李小某的收养关系的案件
- 王某要求确认其选民资格的案件
- 2009年3月A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B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B向法院起诉离婚
- 甲与乙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 叮叮12岁时与邻居铛铛(当时13岁)玩耍,被铛铛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叮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叮叮以铛铛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铛铛赔偿其经济损失
- 甲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甲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 甲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 人民法院根据乙的请求对丙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丁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裁定驳回起诉
- 戊起诉时不知被告是谁,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立即作出中止原判决或裁定执行的裁定
- 告知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审查当事人申请,决定是否再审
- 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 二审法院
- 第一次再审的法院
- 第二次再审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