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卷[万国学校]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因我国沿海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当事人的解决途径只能是向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 虽然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定我国某法院作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但如果与该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是无权依该协议对纠纷进行管辖的
- 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
- 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途径只能是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 如果作出判决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我国将不予承认与执行
- 如果与正在我国国内进行的诉讼相冲突,我国将不予承认与执行
- 如果因法院地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而导致该外国法院判决得不到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则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 翔宇公司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一年内提出
- 如果翔宇公司同时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同时对认可和执行申请进行审查
- 如果需要对宝华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翔宇公司必须于提出认可判决申请的同时提出该财产保全申请
- 人民法院受理翔宇公司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 对中国A公司从甲国B公司进口的货物涉嫌侵犯中国专利权人李某权利一事,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禁止甲国B公司该批货物进口
- 对投诉的中国C公司向乙国D公司出口的正版音像制品在乙国遭大规模、有组织的盗版市场冲击一事,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中、乙两国贸易施加影响
- 如果丙国F公司确有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反授条件的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则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丙国F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
- 如果丁国H公司确实进行了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则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丁国H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
- 如果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凯特应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40万美元
- 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凯特应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26万美元
- 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凯特应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40万美元
- 如果居住国采用扣除法,凯特应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48.4万美元
- J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J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与Y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承运人就J公司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但可以享受赔偿责任限制
- J公司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为由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 只有在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日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
- 专家组是争端解决机构的常设性机构
-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 上诉机构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但对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不审查
- 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 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助理审判员
- 何某辞职后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何某辞职后即以律师身份担任其原任职法院的上级法院承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甲是A市B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2004年4月5日从该检察院离任,2006年5月在一起盗窃案中担任辩护律师,该案由B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 李某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员,张某是其侄子,大学毕业后到其所在的公诉一处工作,任助理检察员
- 孙某是C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其女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 钱某是D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2003年3月1日从该院离任,2005年2月4日在E市以近亲属身份为其女儿做刑事辩护
- 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
- 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
- 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 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