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卷【保成律政】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 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 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 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 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 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 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 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 体系解释
- 语法解释
- 学理解释
- 目的解释
- 评价作用
- 强制作用
- 预测作用
- 教育作用
- 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
- 我国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判例对法官判案没有任何作用
- 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 在任何情况下,党的政策都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 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 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 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 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 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 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