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卷【保成律政】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是国家各种具体制度的最终根据及渊源
- 宪法规范的内容广泛,涵盖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
- 宪法规范原则性强弱与适应性强弱成反比,与对社会实际调整功能强弱成正比
- 宪法具有规范稳定性
- “权利法案”
- 关于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
- 关于确立土地自由转让制度的修正案
- 关于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 官府应受理此案,但对甲父母应酌情处理
- 对此诉讼不受理
- 如果儿子坚持告诉,官府应对他处罚
- 因其父母将之打伤,官府不但要受理,还要严惩
- 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
- 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史台,由御史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 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 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被告原则,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
- 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着重要影响
- 科学技术影响法律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依据
- 科技法日益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在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受到现代科技的影响
- 三者都属于同~个法的历史类型
- 法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延续性
- 法律概念、技术和原则具有可继承性
- 它们之间存在相互移植的关系
- 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 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 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 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 吴某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的遵守
- 修改法律的活动,属于法的实施
- 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可以作为判断法是否实现的一个标准
- 我国执政党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国家监督的一种方式
- 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 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 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 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 当事人可以依据普通的法律提出诉讼请求,但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所以法的可诉性,主要是指普通的法律,而不包括宪法
- 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
- 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