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需要重新鉴定的
-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 未成年人案件
- 共同犯罪案件
-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 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
-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 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 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 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 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 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 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 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 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 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 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 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 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 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 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