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卷[万国学校]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K国飞机在T国领海外侧海域上空对T国进行军事侦察过程中,遭遇T国战机的监视伴飞。由于K国飞机的过失,两国飞机发生相撞,K国飞机在严重受损不能飞回基地的情况下,在T国机场紧急降落。由于K国飞机在T国机场紧急降落不属于危难,T国可以惩治该飞机的不法行为,对飞机和机组人员行使管辖权
- S国与M国为陆地邻国,为了两国之间能更好地进行经贸合作,S国外交部长亨利去M国谈判缔约。亨利在一轮谈判结束后驾车回下榻宾馆的途中,发生了交通肇事行为,造成5名M国公民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对此,应认定,亨利的行为是个人行为,S国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甲国境内某一反政府武装组织经常进行各种恐怖活动,该组织被甲国对外宣布为叛乱运动机关。2007年4月,该反政府武装组织绑架了数十名在甲国境内的乙国人和丙国人,以此要挟甲国政府,意图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后来大多数人质虽被甲国政府解救,但仍有四名乙国人质被害。关于因乙国人质被害而引发的国际责任,如果该反政府武装组织形成新国家或新政府,该新国家或新政府应当承担乙国人质被杀害的国际责任
- 为解决国内长期存在的种族间冲突,丁国议会通过一项建立种族隔离区的法令,甲国政府对此进行谴责。甲国政府的行为是甲国的国家行为,构成对丁国内政的干涉,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 法是自觉的结果,不是自发的结果
- 国家的所有意志均体现为法
- 国家意志是统一的,所以法是一元的
- 法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可以调节社会上所有的关系
- 兴建长江三峡大坝工程
- 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 设立重庆直辖市
- 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 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清明村村民包先富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300元,包先富欲起诉,应将化肥厂与宝强列为共同被告
- 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清明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畜禽大量伤亡,由此仅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 附近临汾村村民林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羊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化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 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杏花村村民赵三多的一匹马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 李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丙国人,母亲是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以父亲国籍决定的单系血统主义,丙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则李某出生时可能拥有乙、丙两国的国籍
- 约翰是经常居所在中国的拥有甲、乙、丙三国国籍的多重国籍人。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如果依照该法要适用约翰的国籍国法律,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 2007年中国公民王某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8年获甲国批准。2009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对此,应认定王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 中国公民张某与加拿大公民乔治结婚后定居加拿大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此时张某的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 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并进行复制
- 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发现城乡规划未按法律规定进行时,有权通知银行冻结相关单位的资金
- 要求有关单位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
- 甲是A市B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2004年4月5日从该检察院离任,2006年5月在一起盗窃案中担任辩护律师,该案由B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 李某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员,张某是其侄子,大学毕业后到其所在的公诉一处工作,任助理检察员
- 孙某是C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其女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 钱某是D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2003年3月1日从该院离任,2005年2月4日在E市以近亲属身份为其女儿做刑事辩护
- 对中国A公司从甲国B公司进口的货物涉嫌侵犯中国专利权人李某权利一事,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禁止甲国B公司该批货物进口
- 对投诉的中国C公司向乙国D公司出口的正版音像制品在乙国遭大规模、有组织的盗版市场冲击一事,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中、乙两国贸易施加影响
- 如果丙国F公司确有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反授条件的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则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丙国F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
- 如果丁国H公司确实进行了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则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丁国H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
- 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都是钦定宪法
- 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
-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属于协定宪法
- 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一定也是刚性宪法的国家
- 宋承袭唐制,对借与贷进行了区分,其中借指使用借贷,而贷指消费借贷
- 在继承制度上,继续执行嫡长子继承制,即财产继承,由嫡长子主持分配,同时,承认遗腹子的继承权
- 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继续按照唐代“七出”、“三不去”制度办理,严格禁止妇女改嫁
- 宋代的买卖契约分为绝卖和活卖与赊卖三种,三者都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