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无论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需要补充侦查的,都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
- 朝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到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1次,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改由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发现有漏罪,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但再次退回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
-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公诉人认为证据不够充分,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法院可以同意
-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遂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 如果某乙起诉某甲,而证据不足,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 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不应当受理该案,因为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告知某乙向法院直接起诉
- 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 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甲在二审中对乙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 构成贷款诈骗罪
- 构成合同诈骗罪
- 构成骗取贷款罪
- 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
- 行政机关对相对人做出处罚或者滞纳金超过6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90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用另外制作催告书,打电话通知即可。
- 甲在村长的带领下对前来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警察实施暴力致其重伤,甲构成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应予以并罚
- 乙(税务员)接受某企业的5万元好处费,为某企业少征税款10万,乙构成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 丙在走私毒品时,暴力抗拒缉私人员缉私,丙构成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应予并罚
- 丁在车站盗窃,盗得一军人手提包,打开发现里面有现金2万和一把手枪、子弹20发,丁构成盗窃罪和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应予并罚
-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 有权自行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或接受法院调解
- 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在执行前,张某提出要最后见一见父母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做好安保措施
- 在执行前发现张某正在怀孕的,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执行
- 张某分娩后,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次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 出于对人权的尊重,张某可以选择枪决或者注射的执行方式
- 维持判决
- 撤销判决
- 判决维持并责令行政机关补正程序错误
- 判决撤销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邹某通过贩卖毒品获得100万元现金,后为防止公安机关的侦查,找到其朋友王某,给王某写了一张标注借款日期为3年前、借款数额为80万元的借条,然后让王某写了一张标注还款日期为其与王某见面日期、还款数额为80万元的收据,随即邹某将80万元现金交给王某,双方另外密签了一份协议,约定2年后王某归还70万。王某构成洗钱罪
- 李某为某税务局局长,受贿300万美元现金后,找到某地下钱庄负责人何某,让何某在其公司往美国出口货物时将美金夹在货物中,带到美国后交给李某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妻子。何某构成洗钱罪
- 许某多次盗窃他人信用卡并在柜台支取现金,获得赃款100万余元,后与明知此事的某夜总会经理于某协商,将此赃款在夜总会中以80万元作价入股。因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盗窃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所以于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构成洗钱罪
- 战某通过贩卖毒品获得了1000万赃款,叶某明知此赃款的来源,还帮助战某将赃款分散存在自己的多个银行账户中。叶某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不符合洗钱罪的犯罪构成
- 练某提出申请,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但也可以口头提出
- 如果上海市公安局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练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上海市公安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练某,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 练某应当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练某不服该决定,可以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