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二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 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 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 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 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 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 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 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 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 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
- 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
- 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 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 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 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 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 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 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
- 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 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 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
- 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
- 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己有
- 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
- 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
- 属电子数据的一种
- 必须随原始的聊天时使用的手机移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只有经甲女核实认可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因不具有关联性而不得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
-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 甲无牟利目的,为江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对甲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 乙为蒋某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费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了若干“劳务费”。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 丙与曾某互不知情,受雇于同一雇主,各自运输海洛因500克。丙将海洛因从一地运往另一地后,按雇主吩咐交给曾某,曾某再运往第三地。丙应对运输1000克海洛因负责
- 丁盗窃他人200克毒品后,将该毒品出卖。对丁应以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