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治理论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法治工作队伍,但仍然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 法院应当重视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执行,防止调解过的纠纷再次涌入法院
- 人民调解制度能够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 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
- 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 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伦理和亲情,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 孟子的方案虽然保全了亲情,但完全未顾及法律
- 不同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 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应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监督
- 将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质量
- 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创造了条件
- 最高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刑事被告人、上诉人应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 某省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 某中级法院加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 某基层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对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 当新经营模式出现时,不应一概将其排斥在市场之外
- 程某受到处罚,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
- 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 对新事物以禁代管、以罚代管,这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 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
- 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
- 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 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
- 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 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
- 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 应避免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
- 若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
-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
- 陪审员的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
- 某省政府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 某市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 某区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人员
- 某县注重提高行政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 市场环境不良是企业行贿的诱因,应适当减轻对此类犯罪的处罚
- 应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市场法律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应加快反腐败立法,从源头上堵塞企业行贿的漏洞
- 必须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