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三人平均分担
- 甲、乙、丙按照I:2:2的比例分担
- 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 以上答案都不对
- 乙、丙、丁有权提出异议
- 丙、丁有权提出异议
- 乙有权提出异议
- 乙、丙、丁均无权提出异议
- 三个合伙人中两人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有效
- 由于张某不同意,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 李某的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 赵某如为善意,赵某的质权有效成立,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李某赔偿
-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 甲公司的名称及出资数额是法定登记事项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甲公司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甲公司可以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甲公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经张某和陈某同意
-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 丙退伙后,对于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丙退伙时如果分得了合伙企业财产,应当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
- 丙退伙后,对于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丙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张某和王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了甲企业,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 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5年内未提出偿债要求,张某和王某对该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 如甲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财产分配给张某和王某,则张某和王某在分得的财产范围内对乙企业承担责任
- 张某和王某对甲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1年内缴付出资
- 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
- 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价
- 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
- 由甲执行合伙事务,乙、丙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合伙企业的利润三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但是亏损由甲一人承担
- 对需表决的合伙事项,三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甲有权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