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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2#
[2007年真题]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 “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 “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 “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 “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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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夜沫 发表于 2012-8-14 21:15
李庄和赵庄原来是村庄的名字啊,我以为是两个异姓同名的人···看题不仔细
7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11 15:09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未经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7-3 20:19
土地确权纠纷政府处理前置。才可以起诉。
5 # hksworld 发表于 2011-9-11 21:04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未经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1-8-21 19:06
NND天天听老师讲什么李庄律师案,以为他们两上是个自然人!
3 # 刚好 发表于 2010-8-10 10:58
乡政府当然无权处理哟,因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 # 彭艳琴 发表于 2010-7-9 22:08
同感。
1 # shun888li 发表于 2010-6-26 16:17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B怎么感觉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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