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在陆地上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货
- 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 对交货后半年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因风险已转移,A公司不承担责任
- 对海运途中损毁的部分货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显然,没有明确指定的情况下(2010年Incoterms2010还没有生效,当然不可能指定适用),不得适用Incoterms2010的解释,仍应适用Incoterms2000,答案仍然无误。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OR推定全损在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内,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其承保的责任范围。本题中,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导致的部分损毁是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10年通则》改变了《2000年通则》关于FOB、CIF和CFR三个术语以越过船舷为风险转移的规定,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However, 2010年通则必须经当事人明确表示选择才能适用。题中未提及“明确选择”,仍适用2000年规则,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没说的条件就没有!不要总是异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