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1.多式联运---严格的合同相对性 (仅联运经营人(第一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2.单式联运---扩张的合同相对性 (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