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 民法 » #1006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062#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失为由到丙银行申请挂失,丙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甲。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甲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 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 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 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 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本题有 9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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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王大锤锤锤 发表于 2019-6-14 10:10
C项不严谨,应该是权利质权
96 # 849692098 发表于 2018-12-2 13:25
本题没有正确答案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债权意义上),质权只是在交付时设立(物权意义上)因而AB不对
C项也不对,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专门将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分开,其目的就在于区分二者
D项不对,司法解释是 经银行核押后又挂失的 本题中银行没有核押故不存在过错,不需要赔偿
95 # ddwwnn 发表于 2017-7-30 11:57
搜了一下题目,有另一种解析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224条的规定,存(款)单的质权自甲将该存(款)单交付乙时设立。故A项错误,而B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D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是明显的。故本题答案为B项。
94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8 16:35
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权利质权12个字:书面生效(合同),交付设立(质权),背书对抗】
93 # (审计部)法务 发表于 2015-11-7 09:55
第一百条 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尼玛。题目解析不一致。
质权应生效了,未经银行核押,银行是可以支付的。

92 # lishiyanyu56 发表于 2015-6-18 15:22
68 # manikang 发表于 2012-5-27 04:08
[引用]
本题无答案
权利质权12个字:书面生效(合同),交付设立(质权),背书对抗

A.质押合同属要式合同,书面才成立,成立既生效
B.质押合同乃诺成合同,无需交付生效(实践合同就仨,保管,定金,自然人借贷)
C.存单乃有价证券,设于其上的质权,叫权利质权
D.相关法律不懂,常识判断....谁叫你不去银行登记的,你不告诉银行,银行怎么知道?
91 # lishiyanyu56 发表于 2015-6-18 15:21
那答案就是D啊,
manikang 2012-5-27 04:08
本题无答案
权利质权12个字:书面生效(合同),交付设立(质权),背书对抗

A....
90 # 而东且西 发表于 2015-5-29 21:06
倾向于本题无答案
89 # 明明是玉123 发表于 2015-5-2 15:26
合同成立是双方达成合意签订时成立,生效是交付存单时生效,所以b错
88 # Bigkales 发表于 2015-1-8 16:22
找这么说,存在法律漏洞啊,理论上银行也应该知晓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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