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 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 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 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quote]degress01 2012年09月06日 11:34:39
区别香港的 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提出执行申请
[香港仲裁=澳门判决]VS[香港判决=澳门仲裁][/quote]
香港向二地,香港更容易些。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第五条 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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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第四条 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本安排规定的民商事判决,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
第五条 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判决的法院应当根据对方法院的要求提供已执行判决的情况。
区别香港的 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提出执行申请
十字交叉法
[香港仲裁=澳门判决]VS[香港判决=澳门仲裁]
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