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04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41#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 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 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 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本题有 2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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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5-23 19:35
ACD B项是法律拟制成故意伤害罪,
20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5-30 22:32
虐待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
19 # 胖大姐 发表于 2014-4-10 18:26
侮辱、诽谤、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遗弃罪均未规定加重结果,故上述几种罪均不可能成立结果加重犯。虐待致死”法律已经拟制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罪,不再成立基本犯,也就无所谓结果加重。故:ABCD均错
18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9 12:32
结果加重犯法定性,法条没有规定不能定结果加重犯。
17 # x011289 发表于 2012-7-15 11:19
我来解答: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要求:仍然成立基本犯罪的罪名,本身并不涉及罪数判断问题。
条件:
1、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3、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因此,A,错误。侮辱行为不必然导致自杀的结果,基本犯与加重结果无因果关系。
B,错误。“虐待致死”法律已经拟制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罪,不再成立基本犯,也就无所谓结果加重。
C,错误。解释同上,直接成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
D,错误。遗弃罪并无结果加重的规定,该行为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
16 # 刑法和民法 发表于 2012-6-19 22:19
ABCD
15 # dreamwolf 发表于 2012-1-22 20:06
此题有些水平
14 # qianjielou 发表于 2011-9-3 21:54
这题直接考刑法分则法条。
13 # wilberlin 发表于 2011-8-7 09:46
anqilike 2009年08月22日 22:38:22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
对吖,为什么不属于吖~这有什么区别吗?
12 # david_kejw 发表于 2011-5-25 09:37
结果加重犯,是实施一个基本的犯罪,由于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后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果加重犯,不另外成立独立的罪名,其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理论上,是实质的一罪。
本题中,均成立其他的独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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