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县级以上政府当被告的,中院管辖。
地域管辖:不动产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不动产恒定。
2006-2-41.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正确][徐金桂:《裁决》不是“行政确认”,所以无需复议前置]
我关心的问题是,这个案件可否提起行政i诉讼,因为经省级政府复议的确认土地所有权的...
复议法30条2款: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07-2-39没有“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