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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
[05司考真题卷三第97题]: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97.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依法只能公开审理
  • 依法只能不公开审理
  • 如果马雨霞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
  •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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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hanghesheng8 发表于 2010-8-25 13:52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商业秘密,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
2 # sampolo 发表于 2010-7-12 13:16
不是吧?离婚案件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吧?
我记得哪年的题是这么出的··
1 # skycity 发表于 2010-7-1 21:14
精神病不是隐私吗。出题人不审题。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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