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 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C项都需要技术监督局向法院申请,而不能自己直接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2款:根...
事实上,目前我国只有工商,税务,海关,物价等部门有可以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的权利,其他行政机关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
“....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自己写的:力青公司的存款没有“冻结”,所以不能直接划走此款]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