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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0#
[04司考真题卷三第51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 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 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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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hjc3hao 发表于 2016-6-27 15:58
《民通意见》 168.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骨折,应该从5月8日算
12 # 如小猫 发表于 2016-6-16 10:11
涨Ч 200358
11 # 如小猫 发表于 2016-6-16 10:11
涨Ч 200358
10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24 03:53
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 # gengxin168 发表于 2012-6-10 15:21
因不可抗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不是中断,且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出现法定事由才停止计算
故6月13日的行为不是诉讼时效中断也不是诉讼时效中止
8 # 独、来独往。 发表于 2012-4-20 14:29
为什么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不是于2003年5月8日届满??不是说从身体受到伤害时起算么?这货不是5月8号掉坑里的么???
7 # leshengtian 发表于 2011-9-8 17:07
认为A有错
第一百三十六条 【特别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应当是受害之日起算时间
6 # golion 发表于 2010-9-6 18:35
答案错误。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 # lcpy227 发表于 2010-9-3 18:14
6月13日还没到诉讼期限最后六个月,不能引起时效中断
4 # saylove1 发表于 2010-9-1 14:19
6.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实际并未起诉,因此不能引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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