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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0#
[04司考真题卷三第41题]: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 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 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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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jakv 发表于 2016-6-11 23:06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2 # applegod44 发表于 2010-1-26 10:32
有独三主动参加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
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三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有独三是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过他是以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作为其参加诉讼的被告,他的诉求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他当然不是本诉的当事人,但法院将本诉讼和参加之诉合并成一个案件审理,他就当然是本案的当事人。
――有独三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1 # 舞轻轻 发表于 2009-8-13 19:41
o~~这样啊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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