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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8#
[03司考真题卷一第64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 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 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 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 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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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8-8 20:27
杨帆写的居所地。。。
4 # WHXWIN 发表于 2014-4-14 15:49
住所必须要长期居住的意思表示和长期居住。
3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8-2 14:53
1988年的法律 至今已有25个年头了 居所是无长期居住的意思,也不要求居住一年以上,住所:经常居住地的最后连续居住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住院治疗的除外。
2 # alex1971 发表于 2013-7-16 20:51
住所与居所有什么区别?
1 # 285602793 发表于 2012-12-21 1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189条:父母子女相互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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