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调解、不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但...
新法:204、208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这题被告人都没对简易程序是否提出异议 ,也没说被告人认罪 不明白杨雄怎么就选d了
杨雄根据2012年刑诉解析,公诉赚自诉只要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