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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司考真题卷二第46题]:.甲承包经营某矿井采矿业务。甲为了降低采矿成本,提高开采量,便动员当地矿工和村民将子女带到矿井上班,并许诺给他们的子女以高工资。矿工和村民纷纷将他们的子女带到矿井上班,从事井下采矿作业,其中有二十余人为10周岁~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后因甲所承诺的高工资未兑现,二十余名童工表示不想再干,要求离开矿井。甲不同意,并在矿井周围布上电铁丝网,雇用数十名守卫,禁止所有的矿工包括这二十余名童工离开矿井,强制他们为其采矿,其中一名年约12岁的童工因体质瘦弱而累死在井下。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非法拘禁罪
  • 强迫职工劳动罪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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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远走高飞、 发表于 2012-8-18 12:55
为什么选B不选A啊
11 # 飞天20120922 发表于 2012-8-15 18:28
哪个罪中能包含死亡?这个“死亡”事件 被以上两个罪名中那一个罪名评价了? 难道是量刑情节?求解释?????????
10 # mikaholic 发表于 2011-6-16 20:47
童工能算是职工吗?
9 # degress 发表于 2011-3-2 20:06
lcpy224 2010年08月30日 11:50:13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

本题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童工死亡是“体质瘦弱”,不是事故;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在前,强迫职工劳动罪在后;
============
《血色黑金》;

8 # degress 发表于 2011-3-2 20:06
songyanfei 2010年08月20日 09:42:01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

本题没有“事故”,不适用244条3款--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数罪并罚;
7 # degress 发表于 2011-3-2 19:54
lcpy224 2010年08月30日 11:50:13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

本题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童工死亡是“体质瘦弱”,不是事故;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在前,强迫职工劳动罪在后;
============
《血色黑金》;

6 # lcpy224 发表于 2010-8-30 11:50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的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5 # songyanfei 发表于 2010-8-20 09:42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应该是BCD
4 # qyc13145407 发表于 2010-8-18 23:52
D的犯罪构成要件与此不符,自己去查法条印象会深刻,此处不详叙。提醒的一点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玩忽职守的过失之类的犯罪。
3 # qyc13145407 发表于 2010-8-18 23:49
畜生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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