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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
[03司考真题卷三第91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请回答以下89-92题。 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票据的效力,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 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 因该汇票以支付定金为目的,故该票据无效
  • 该票据有效
  
本题有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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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011289 发表于 2012-7-27 23:22
表见代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5-4 15:29
送分;票据无因性,甭说刘某未经授权、签发的票据;
即使甲公司解除和乙厂的买卖合同,该票据仍然有效;
无因性的“因”,“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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