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处理原则:
1)人之间、人与单位:乡政府;
2)单位之间:县政府。
3、不服政府的,30日内起诉。
2、处理原则:
1)人之间、人与单位:乡政府;
2)单位之间:县政府。
3、不服政府的,30日内起诉。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侵权纠纷,可以协商,可以由土地行政部门调处,可以起诉
承包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可以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节,可以仲裁,可以起诉。有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30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