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57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1576#
[06司考真题卷一第83题]:《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鞠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 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 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 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 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休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本题有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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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6-13 17:31
猜的,对了
2 # xiaokeke 发表于 2010-7-27 22:14
没有很难吧,很好选。
1 # byboy521 发表于 2009-8-21 16:54
这题太牛了,没有相当的历史知识估计作对难。这个是唐朝的啊,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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