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60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1606#
[06司考真题卷一第33题]: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
  • 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 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
  • 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7
2
1
详细评论内容
1 # leiyongping 发表于 2012-6-18 20:28
照会的意思是一国政府把自己对于彼此相关的事件的意见通知另一国政府照会各国使馆,具有平等基础上进行的官方交往!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