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3、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人民政府
4、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是比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高一级的人民政府,显然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农村一个,城市两
[2006《法律版单年解析》:县政府是“地方政权”,不是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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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派出机“关”,不是“构”)
第六十八条...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政府,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1、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3、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人民政府
4、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是比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高一级的人民政府,显然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