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228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28#
4.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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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elchcheng 发表于 2018-9-13 14:48
《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根据《民通意见》,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费用后,应当收缴。在民法上,货币是以票面金额来表现其价值的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它不仅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且是许多民事法律关系对价的支付手段。货币的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以货币为标的物享有的支配权。由于货币的真正价值体现于其券面载明的金额,货币的本质属性在于其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极强的流通性和高度的替代性,货币所有权的权属确认及其变动的规则与民法上的其他物有本质上的差异,即对货币的占有即对货币的所有,其判断标准是“谁占有,谁所有”,货币所有权人如丧失对货币的占有,即丧失货币的所有权。本案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对甲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的不当得利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而3000元则是甲用其所有的货币经商所取得的合法利益,故C当选,排除A、B、D。
11 # x011289 发表于 2012-7-16 20:00
不当得利永远返还的是原物和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收益,予以收缴。
10 # degress02 发表于 2012-7-3 20:17
在民法里面,孳息(自然增值)VS其他收益,都是不同待遇;

[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孳息(自然增值)VS其他收益;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记忆方法:
1、孳息(租金)和自然增值(房价自然涨),都是“一方坐等着收钱(不劳而获)”,物权法规定:孳息跟着“本物”,本物是“个人财产”,所以孳息是“一方个人财产”;
2、投资收益(炒股)和主动增值(如装修),都“一方投入人力”,一旦一方投入人力,另一方就必须“夫妻协助家庭温暖”,所以就成了“共同财产”;
9 # degress02 发表于 2012-7-3 19:57
和我去看海 2012年04月20日 17:17:24
本题选D,同2007年卷三第7题
3000元利润是其他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

官方答案是对的;
8 # degress02 发表于 2012-7-3 19:55
yyl68170 2012年06月16日 10:31:44
liuhao123 2010年07月13日 20:22:20
选C,根据法律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
这个回答好!

2007-卷三-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7 # yyl68170 发表于 2012-6-16 10:31
liuhao123 2010年07月13日 20:22:20
选C,根据法律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
这个回答好!
6 # 和我去看海 发表于 2012-4-20 17:17
本题选D,同2007年卷三第7题
5 # cjx200409 发表于 2011-4-20 19:01
应选D,民通意见131条明确规定: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
4 # 点虫虫 发表于 2010-8-19 21:49
扣除管理费用后的利润是上缴~
3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7-13 20:22
选C,根据法律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对利用不当得利取得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后,应当予以收缴,并不是返还给当事人,是收缴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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