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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
[08司考真题卷一第39题]: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本题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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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书法人 发表于 2014-8-7 15:17
呵呵
4 # 去年的烟花12 发表于 2011-8-9 10:54
记住了是“可以”就行了,下次考到起就清楚了。
3 # lam132 发表于 2011-7-19 19:17
我看到c项的“应当”就把它否定了,谁知答案把我否定了...
2 # yzzwzx 发表于 2011-7-6 11:54
就是就是,“可以”跟“应当”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嘛。
1 # gol_ranger 发表于 2011-6-6 16:27
法条是“可以”提供,而非“应当”提供。

这时候又不扣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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