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只能用排除法了。B项明明就是错的,还得选,其他的比B错的还厉害。
1、“、”说明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的股东都必须具备“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
2、应该把“、”改成“或者”就对了。
3、命题人因为这个“、”理解上的分歧,都打窜稀了,结果——20万考生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