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25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56#
某甲将私房三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定了私房三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 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 某甲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 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 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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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9 18:45
提前15天 拍卖房子的话,提前5天。
6 # degress 发表于 2012-7-8 13:47
秋意浓浓 2010年07月19日 16:53:50
答案只有C对,应改了
2010历年真题破解钟秀勇民法;

【解析】:
[ C(以前的答案是BC)。甲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无需经过承租人乙的同意。即使甲出卖房屋时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乙也无权主张甲、丙 买卖合同无效,A错误。《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但是,该条已被最高法院废止,现在依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出租人应当提前15天通知,B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30条,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29条,买卖不破租赁,丙应当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D错误。]
5 # 秋意浓浓 发表于 2010-7-19 16:53
答案只有C对,应改了
4 # nj83639737 发表于 2010-7-14 15:32
现行规定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无三个月的期限
3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7-13 19:44
现行物权法规定:出卖房屋不用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 # 赵强 发表于 2009-8-29 16:11
是的,承租人可行使撤销权.
1 # qixiyuai 发表于 2009-7-26 21:09
物权法第9条与合同法第230条如何适用?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没有通知承租人,而又依法登记转让的,依物权法该转让是有效的,但是否依合同法该行为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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