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 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 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 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质押协议成立并生效,质押权未设立。
CD(原来答案为BCD)。根据《物权法》第224条,以存单...
质押协议成立并生效,质押权未设立。
2010新东方钟秀勇真题讲义,
CD(原来答案为BCD)。根据《物权法》第224条,以存单设立质权的,质权自存单交付时设立。甲并未向乡信用社交付存单,仅对存单的号码进行登记,权利质权未设立。
现依物权法解,则应为
1.质押合同生效,
2.质押权未设立。
CD当选。
我也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