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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3#
[2003年真题]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 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 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 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 甲公司以自己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8万元
  
本题有 1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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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张峰爱黄阳 发表于 2015-8-10 20:23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17 # lifeipingjian8 发表于 2015-7-22 09:09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16 # 仑仑儿 发表于 2014-8-11 11:13
《企业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至于B\D项错的理由,知道一个事实就可:一旦受理了破产申请,则说了算的不再是破产债务人,而是管理人,不论是B项的继续经营还是D项的抵消,说了算的就是管理人,而不是破产人。因为B/D项说了算的是债务人,所以,是错的。
15 # 77318 发表于 2014-7-21 20:27
凡是恶意对破产人负担债务或债权以图抵消先前的对破产人的债权或债务,都是无效的,不得抵消,且在能抵消的情况下,只能向管理人要求抵消。
至于B\D项错的理由,知道一个事实就可:一旦受理了破产申请,则说了算的不再是破产债务人,而是管理人,不论是B项的继续经营还是D项的抵消,说了算的就是管理人,而不是破产人。因为B/D项说了算的是债务人,
14 # louzi 发表于 2014-1-21 00:46
凡是恶意对破产人负担债务或债权以图抵消先前的对破产人的债权或债务,都是无效的,不得抵消,且在能抵消的情况下,只能向管理人要求抵消。
一旦受理了破产申请,则说了算的不再是破产债务人,而是管理人,不论是B项的继续经营还是D项的抵消,说了算的就是管理人,而不是破产人。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首先,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总结:共益债务应当注意发生时间:发生在受理前不是共益债务,是普通债务,最后还。
 
最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A财产100万,破产费用60万,共益债务60万,先还完费用,剩余40万对共益债务按比例还;
B财产10万,破产费用60万,共益债务60万,先还费用,没有剩余,对共益债务不还。
13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10 17:08
凡是恶意对破产人负担债务或债权以图抵消先前的对破产人的债权或债务,都是无效的,不得抵消,且在能抵消的情况下,只能向管理人要求抵消。
一旦受理了破产申请,则说了算的不再是破产债务人,而是管理人,不论是B项的继续经营还是D项的抵消,说了算的就是管理人,而不是破产人。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首先,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总结:共益债务应当注意发生时间:发生在受理前不是共益债务,是普通债务,最后还。
 
最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A财产100万,破产费用60万,共益债务60万,先还完费用,剩余40万对共益债务按比例还;
B财产10万,破产费用60万,共益债务60万,先还费用,没有剩余,对共益债务不还。
12 # tuziha 发表于 2012-8-3 22:45
破产不是看申请 是那个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前是可以经营的 张海下讲过
xuan ACD
11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6-25 23:01
2BCD
10 # 九月司法考试 发表于 2011-9-8 13:20
同意七楼
9 # panniw 发表于 2011-2-27 19:10
债权人抵销权
1.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4)例外: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或取得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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