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才有持股多少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以公司自己名义),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以公司名义)。被告拒绝、情况紧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原告变自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Or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OR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才有持股多少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以公司自己名义),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以公司名义)。被告拒绝、情况紧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原告变自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Or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OR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才有持股多少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以公司自己名义),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以公司名义)。被告拒绝情况紧急30日内,原告变自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Or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OR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才有持股多少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以公司自己名义),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以公司名义)。被告拒绝情况紧急30日内,原告变自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or合计持有公司百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Or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OR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才有持股多少的限制。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以公司自己名义),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以公司名义)。被告拒绝情况紧急30日内,原告变自己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