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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5#
[2002年真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 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 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 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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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gsuwei 发表于 2014-10-20 01:38
你仔细理解一下文义。
因邮递延误造成逾期承诺,要约人无需表示接受,该承诺自然有效。
那么,要约人加上一个多余动作——毫无迟延地表示接受——该逾期承诺当然还是有效。
B何错之有?
cjemerald 2012-8-12 16:41
B错——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他是传递正常、能及时到达要约人...
2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12 16:41
B错——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他是传递正常、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承诺人,他认为要约已经失效。
1 # panniw 发表于 2011-3-2 21:31
(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承诺的意思通知承诺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
(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他是传递正常、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承诺人,他认为要约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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