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同盟条约是政治性条约,国家分离后应重新谈判。
边界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是经济性条约,可以继承,也可以不继承。
友好同盟条约是政治性条约,国家分离后应重新谈判。
边界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是经济性条约,可以继承,也可以不继承。
按照国际惯例,
条约继承的一般原则是政治性条约不继承,如同盟条约、友好条约、中立条约、共同防御条约等。
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
与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如边界条约、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
想不通 誰明白解釋下.
投資保護協定不繼承??
那能繼承中國跟中亞各種斯坦的邊界條約? 丫們又不是俄羅斯 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