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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1#
[2004年真题]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
  • 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 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本题有 2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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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4-10-24 21:09
3696182 2014-7-12 06:50
B是错的,明星如果明知也会构成的

B项说的是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明星的确不能单独构成,在明知的情况下成立虚假广告罪的共犯。
25 # WHXWIN 发表于 2014-8-17 16:16
现在按照规定,明星也可能要对虚假广告担连带责任
24 # 3696182 发表于 2014-7-12 06:50
B是错的,明星如果明知也会构成的
23 # stalin333 发表于 2013-7-7 02:29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二百三十条  【逃避商检罪】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2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2-21 16:20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1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2-21 16:01
政府与开发商狼狈为奸,通过卖地卖房,让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在贪官、权贵阶层、奸商的手里,(统计表明中国逃往国外的手里拿着上亿的人民血汗钱的贪官就超过7000,还有没统计的呢?还有根本不用去跑路的人呢?)让社会的大部分人给少数人打工,现在的中国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比“资本主义”国家还资本主义。
20 # zhuhanaaa 发表于 2012-7-27 13:52
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其实就是我们国家本身就已经在炒地了,如果开发商再炒第二遍,房价就会在国家不获利的情况下涨价,国家也怕社会不和谐,所以就怕开发商加价炒地,所以不加价国家就无所谓,加价的话,国家就要打击。
19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7-19 17:41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8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7-19 17:39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金融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2.【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17 # wanglin1943 发表于 2012-5-20 17:47
http://bbs.xuefa.com/exerdetail-10804-1.html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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