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是错的不选,但解析是胡说八道
撤销=平反,只是恢复级别+工资,职务已经被别人占了;
B项错在:只能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撤销不是处分错了吗?为什么不能自动恢复呢。搞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