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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4#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8题]:关于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关系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
  • 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 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 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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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Ginkgo-1993 发表于 2015-8-31 18:09
B 项的司法解释有点牵强吧,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车主开车前已明知有缺陷,如果因缺陷发生事故就不是过失犯罪了,如果是其他原因可能是过失!
13 # haobnu 发表于 2012-7-13 15:10
我看D连刑事责任都够不上,最多算是意外。。。疲劳驾驶这标准怎么叫当事人认定呢?这种根本没办法认定的东西,是不可以定罪量刑的。
12 # lllypm1981 发表于 2012-4-15 15:00
司法解释真特么多
11 # sikaotu 发表于 2011-8-28 13:36
b项我觉得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10 # gol_ranger 发表于 2011-7-7 22:05
cjdx4912 2011年05月23日 21:58:29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是不可以形成共犯的吗?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法条没有说共犯,过失不构成共犯,只是分别都构成交通肇事。
9 # gol_ranger 发表于 2011-7-7 22:02
20080301220881 2010年08月17日 17:11:39
选项B出的不严密:尽管法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



司法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 # gol_ranger 发表于 2011-7-7 22:00
cjdx4912 2011年05月23日 21:58:29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是不可以形成共犯的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
7 # cjdx4912 发表于 2011-5-23 21:58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是不可以形成共犯的吗?
6 # 月落晚秋 发表于 2010-9-1 14:28
B项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 # 20080301220881 发表于 2010-8-17 17:11
选项B出的不严密:尽管法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但题干仅仅是说“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题干中并没有发生法条要求的“重大交通事故”这一危害结果。所以严格说,乙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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