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65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656#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26题]:下列哪一生效裁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没收财产的判决
  •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判决
  • 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判
  • 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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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aiwei 发表于 2013-7-30 10:50
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此条,B选项不再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本题无答案
9 # miss1800 发表于 2012-9-6 11:32
此题以无正确答案
8 # 粉笔小黄 发表于 2012-9-2 23:36
无答案
7 # hyj4560 发表于 2012-8-15 01:56
无答案
6 # 连连 发表于 2012-8-14 11:20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而不是255条。
5 # xinzhur 发表于 2012-8-14 08:54
刑诉258条: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4 # 飞天20120922 发表于 2012-8-10 19:33
刑法修正案八第76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份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们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在执行,并公开予以 宣告
3 # 海军司考 发表于 2012-7-21 10:24
社区矫正,无答案
2 # dingju5062 发表于 2011-8-17 16:14
刑法修正案八第76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份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们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在执行,并公开予以 宣告
1 # dingju5062 发表于 2011-8-17 16:14
刑法修正案八第76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份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们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在执行,并公开予以 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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