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68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689#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21题]:被告人孙某在法庭审理中突发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判决宣告孙某不负刑事责任
  • 裁定中止审理
  • 裁定延期审理
  • 裁定终止审理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9
1
0
详细评论内容
3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7 14:09
再开庭时间可预见的,决定延期审理。再开庭时间不可预见的,裁定中止审理。
2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9-9 10:33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9-9 10:33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点击查看更多